宜宾珙县2019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
各有关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9〕98号)和宜宾市自考办《关于2019年下半年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宜考办〔2019〕29号)文件精神,为作好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办理毕业证的时间
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受理的时间为11月11日至12月6日由考生从新版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s://zk.sceea.cn)提交申请。其中:
11月11日至17日开通考生线上前置学历申请。(适用于本次预申请本科毕业考生)
11月25日至29日开通停考专业申请、线上毕业申请、同一准考证第二专业毕业更改准考证号申请。
12月2日至6日县招考办现场受理、审核。
二、毕业证办理
(一)毕业申请审核及缴费
新系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设置毕业条件,符合相关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具有本次申请该专业毕业的资格。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已经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对其在新系统中的前置学历申请审核,否则毕业申请无法成功提交。
县招考办在认真审核考生的个人信息和毕业专业(新系统中和材料上申请的毕业专业是否一致)后,按规定(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收取考生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同时发放《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认真填写。
凡未完成新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缴费的考生,不予受理其毕业申请。若考生考籍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考生须申请补全信息或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考籍,更改正确后在下次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交毕业申请。
(二)停考专业毕业审核
停考专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申请若无法在新系统中提交,考生应在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申请,认真审核考生的专业毕业条件和个人信息。审核通过后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待省考试院审核结果反馈后,再由考生在新系统中上传毕业申请。
(三)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审核
申请办理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专业毕业的考生,首先须在考生端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考生须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完成毕业申请流程。
(四)毕业证遗失办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县招办严格审核通过后,在新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对2005年12月及以后的毕业生(已摄像),使用办证时的照片,不再收取考生照片;2005年12月以前的毕业生,应提交二寸蓝底照片两张。
三、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领取、发放
(一)待省教育考试院接收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本次注册结果反馈后,通知并逐级下发毕业证书。
(二)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一次性颁发,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附件1:四川省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
附件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毕业申请表
附件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图(考生端)
附件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
珙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