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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自考停考侦查学专业(本科)的通知

   日期:2024-10-06 15:44:03     来源:自学考试网    作者:自学考试网    浏览:541    
【摘要】各市、县(区)招考委、江西警察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按照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

各市、县(区)招考委、江西警察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按照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0号)规定,从2018年10月起,侦查学专业(本科,代码:030405)停止招收新生,现将有关事项及专业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10月起,侦查学专业(本科,代码:030405)不接纳新生报考,2020年10月不安排理论课程考试,2021年起不颁发侦查学专业(本科,代码:030405)毕业证书。

二、2021年起,未毕业的考生,按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代码:030612TK)继续报考及办理毕业(见附件)。

三、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做好侦查学专业(本科,代码:030405)停考的宣传及专业对接工作。在停止办理毕业证书前,主考学校应继续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保证该专业停考工作有序、平稳过渡。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

江西省自考侦查学专业衔接对照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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