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还有很多参加湖南自考的小伙伴不知道考完后应该怎么办理毕业手续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湖南省自学考试后如何办理毕业手续这方面的情况,还不了解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考生到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
2、 经校对正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可在毕业初审时到办理毕业登记的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 ①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毕业证书非由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湖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考生应提前一个月以上持毕业证书原件前往办理,1999年后毕业的学生学历提交电子备案注册表一份。
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最好是本人亲自到区、县级市考办办理,经区、县级市考办进行毕业初审后,打印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已自行按要求打印表格的考生不需领表)和毕业初审“凭证”给考生,考生领取材料后,务必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如个别考生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由别人代办理毕业手续的,其委托办理毕业手续的人,要保证校对申请毕业材料正确无误,并按申请毕业通知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