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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宜宾市翠屏区自考相关事宜通知

   日期:2024-11-05 18:11:31     来源:自学考试网    作者:自学考试网    浏览:381    
【摘要】2018年10月(18.2次)宜宾市翠屏区自考办自学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请各位考生切记考试时必须持两证参考(第二代以上身份证和准考证)。2.18.2次自考考点设在宜宾市四中本部(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13号)和人...

2018年10月(18.2次)宜宾市翠屏区自考办自学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位考生切记考试时必须持两证参考(第二代以上身份证和准考证)。

2.18.2次自考考点设在宜宾市四中本部(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红丰东路13号)和人民路小学本部(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人民广场14号)。考试期间,考点均不能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尽量不要开车,以免造成拥堵,提前坐各路公交车到达即可。

3.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0、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特别提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点参考,离考试结束30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离场。

4.考生特别注意:(1)新考生(含补办准考证的老考生)请于考试前两天在翠屏区招办底楼综合办公室(101)室领取准考证;(2)新老考生座签请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不明白的考生可以到翠屏区考办底楼综合办公室(101)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8253704);(3)如果考生准考证临时遗失确实需要打印临时准考证的,请在考试前一天(10月19日)到区招办底楼徐老师处办理。

5.本次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工具要求:

2018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

2018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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