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关于促进自学考试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招考院[2018]6号)文件要求。对考生数量少、现专业名称与国家《专业清单》不符的专业应予以停考,依此原则并结合近几年各专业考生报考情况,经与有关主考学校商定,现就黑龙江自考停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黑龙江自考停考专业
1.2019年上半年黑龙江自考停考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的本科专业,共计13个(详见下表)。
2.2019年上半年黑龙江二学历停考专业:面向普通高校在校生开考的本科专业,共计12个(详见下表)。
二、2019年上半年黑龙江自考停考专业安排
对上述25个专业,从2019年上半年起不再受理新生报名,停考过渡工作自2019年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以后,不再安排停考专业年度考试计划,同时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对停考专业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 停考专业过渡期间,适当加大课程开考次数,最大限度增加考生未合格课程考试机会。
2.凡在2020年12月30日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至其它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其已合格课程成绩继续有效,可顶替其它开考专业的名称相同、学分相同课程成绩;也可到其它开考省份报名考试,同时将我省合格课程成绩(免考、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除外)办理转出。
请各地市及有关高校广泛宣传,认真做好专业停考的解释及指导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