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学校:长春工业大学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是为适应我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而设置的,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的要求一致。在培养考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培养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
二、学历层次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专科学历层次;全部课程采用学分制,凡取得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相应课程实践环节考核,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长春工业大学在毕业证书上盖章副署;国家承认其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的设立是为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应创新时代需求,具备视觉传达设计方面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专业技能、人文精神、社会学常识、传播理论、市场营销综合实力、集传统平面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于一体,掌握专业设计领域企业形象策划、展示设计、包装设计、书装设计、印刷工艺、影视短片及多媒体艺术,广告传播企划及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型技术人才。
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为国学习的思想和为社会服务的理念,主要学习视觉传达设计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受到设计思维能力、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熟练掌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基本应用软件,掌握制作短片的动态化软件,具备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及中高等艺术学校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
2.掌握视觉传达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
3.掌握工业设计工程基础;包括设计表现基础、设计基础、设计理论、掌握艺术设计材料及加工、计算机辅助设计、市场经济及企业文化等基础知识;
4.了解国内外视觉传达设计的发展动态,了解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领域法律、方针、政策、法规;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外文查询的方法,具有广阔视野及交流能力,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的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
2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
3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
4 | 03521 | 设计概论(一) | 4 |
|
5 | 00673 | 素描(二)(人物线描为主) | 3 |
|
6 | 00674 | 色彩 | 3 |
|
7 | 00675 | 构成(平面、色彩、立体) | 8 |
|
8 | 00713 | 字体设计 | 4 |
|
9 | 00714 | 插画技法 | 4 |
|
10 | 00715 | 包装结构与包装装潢设计 | 8 |
|
11 | 00716 | 印刷工艺 | 4 |
|
12 | 00640 | 平面广告设计 | 6 |
|
13 | 00717 | POP与DM广告设计 | 5 |
|
14 | 00718 | 标志设计 | 3 |
|
15 | 00719 | 机构形象设计(VI) | 8 |
|
16 | 00720 | 广告摄影初步 | 4 |
|
17 | 01379 | 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实践) | 4 |
|
总学分 | 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