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丢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毕业档案遗失、损坏不能补办原件,只能由自考办开具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具有同等效力。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在考籍办理时间,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开具毕业证明。
要知道自考毕业生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审定表(该表2016年以后不再使用)、学位审批表(限本科)等。考生在领取毕业证书时,会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档案袋。档案袋上都印有自考专用红色密封章,档案袋不密封,为的是便于考生核实。考生核实无误后,只需要自行用胶水将封口处粘上,就可交人事部门存档。若考生申报了学位,可将学位审批表(中国人民大学无学位审批表)一同放入档案袋存档。
只有通过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有毕业报到证(或派遣证),自学考试不属于这个系列,没有报到证,因此,自考毕业生的档案只能由考生本人交人才中心保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