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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2019年自考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及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实施通知

   日期:2024-09-10 08:21:25     来源:自学考试网    作者:自学考试网    浏览:836    
【摘要】华南师范大学针对2019年自考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及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出台了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实施的通知,其目的是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一...

华南师范大学针对2019年自考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及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出台了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实施的通知,其目的是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业代码:120206)、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0201K,课程组:现代企业管理组)、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0201K,专业课程组:商务管理)及金融学(专业代码:020301K)的所有社会考生。

二、考核的意义

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毕业论文包括选题、撰写、成绩评定等环节。

三、毕业论文的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毕业论文考核的社会考生,须参加我省自学考试对应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理论课程笔试和实践课程考核)考试并成绩合格后,方可向主考学校报名参加毕业论文的考核,如有课程不合格,请勿申请当次毕业论文。

2、申请与考核时间

(1)预报名时间:6月10日-17日(17日22:00截止)通过学院网站的“自学考试论文申报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现预报名系统暂未开放),申请时必须所有课程都已通过,如有课程不合格,请勿交费申请当次毕业论文,对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个人负责(注:考生必须进行预报后方可交费,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

(2)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6月20日-25日(25日22:00截止)考生预报名后,在指定时间通过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操作见校外用户收费服务平台使用说明)。

(3)收费标准:按广东省自考委的规定标准执行。

(4)提交论文时间:10月9日至12日接受论文交稿,10月底公布符合参加答辩资格名单并安排答辩,具体以学院网页通知为准。

3、缴费后提交资料时间

网上交费后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成绩单(事先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查询并打印1份)。

(2)《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自考论文考核登记表》(填写并打印1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委托代办请带上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于6月23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交到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寄送。

四、论文选题与撰写要求

只有通过论文考核资格审查,方可进入论文的选题、撰写、交稿及答辩等环节。写作周期不少于三个月。

1、论文选题

考生应自行确定论文选题。毕业论文选题应切合所报专业的培养目标,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所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鼓励考生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探索本学科领域的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和方法创新。

2、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撰写应一人一篇。文体为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分析报告。正文字数应不少于8000字,一般不超过12000字。

(2)考生应在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毕业论文。文本内容应观点明确、材料翔实、结构合理、论证严谨、语言通畅,引用规范。同时,参考文献应不少于十篇。

(3)毕业论文撰写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禁止抄袭、伪造数据等不端行为。

(4)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按照附件2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基本格式规范》执行。

五、终稿提交及答辩

1、考生应在规定的截止日之前,向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提交按规定样式装订好的纸质文稿1份;同时,将毕业论文电子文本,及相应的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或称“查重”)电子版报告,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jgzkpaper@126.com,电子邮件冠以“姓名+考号”的标题。论文文稿和查重报告一经提交,即视为正式交稿。

2、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率(简称“重复率”或“相似度”)不得大于25%.考生应自行在以下指定的官方网站(暂不支持其他网站的论文检测报告)之一进行全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直至参考文献的完整文稿)查重,并下载、打印检测报告:Paperfree网或者Paperpass网

3、考生正式交稿后,学院组织专门教师进行初次评阅,初次评阅合格者,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符合答辩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页以通知形式统一公布。

4、答辩采取面试口答的方式考核。

5、毕业论文成绩实行综合评定制度,由初次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未符合答辩资格或答辩不通过的,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合格。

六、成绩评定标准

1、评定标准: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优: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答辩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成绩为90-99分。

良: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80-89分。

中: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中心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成绩为70-79分。

及格: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尚能联系经济工作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答辩回答问题基本正确。成绩为60-69分。

不及格: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凡具有以上情形之一者,应判为不及格,成绩为59分以下。答辩中对大多数问题都不能正确回答者,也应判为不及格。另外,抄袭他人文章、成果、书籍者,或查重报告中的重复率或相似度超过25%,以及未参加答辩者,成绩皆计为0分。

2、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在下一年度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重考原则处理。

3、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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