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国家
自考免考是指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
1、你的情况,不属于“免考”,不需要按免考手续办理。自考毕业生,在后续自考中,继续要用原毕业专业的课程合格成绩的话,是“顶替”,顶替是不需要办理免考手续的,而是可以直接使用原来的课程合格成绩审核后续自考专业毕业的。“顶替”实际上是考过
免考手续考生在报名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
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当地自考办查询审核结果
一、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
一、申请免考需要准备的材料(各地不同 仅供参考)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
不需要在第一次报名的时候!最迟在你毕业前办理,不然就办理不了毕业手续! 每次现场报名是4月、10月可以办理免考手续,不过有的地方现在网上可以办理免考手续! 一旦通过,请妥善保管,因为办理毕业登记时要出具该免考通过手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业务。 二、设定依据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6〕3号)。 2.《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粤府〔1989〕142号)。 3.《关于使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