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上、理论上,你这样做是可以的。 转出一点问题也不会有的。 但转入某地(外省)要考虑到实际,实际转入是有限制性条件的,比如只有相同代码与名称且学分要求一致的课程,成绩有效;实践课程要重考;等等,也就是转入往往也是需要作废部分已
可以转有要求。 可以自考转考: 1、在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区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剩 2、选择的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申请转考
根据目前的国家政策,自考可以办理转考。 自考转考政策,不同省市规定不同,多数限制在于新转入省市的考试科目数量。也就是说,在新转入一个省份后,至少需要在该省份参加该专业考试科目的数量,多数省市目前的规定多是4-5门课程。对此,考生要
停考过渡是指专业考试计划有发生改变的,在一定的时期内可以按照原来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考过的课程可以替代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有一个过渡时期, 新计划中没有考试过的课程需要再考,按照新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专业停考的有个过渡期,在过
以下是湖北省的转考办法(其他省份大致一样),可以参考一下 1.个人办理 (1)社会考生省内转考(含社会考生转入全日制助学班)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