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贺甲是被告,贺乙是原告,贺丙是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贺乙向法院起诉贺甲,认为侵害离自己的继承权,故二人存在权利义务上的争议,确定了原告被告的地位。 2.能,他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3.贺丙应该与贺乙一并列为原告。首先,这是关于继
1,二审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不能独任审理。 理由: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2,不能用简易程
本人认为: (1)B市某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由无管辖权?为什么? 有管辖权,合同缔结地,主要覆行地都在B市 (2)B市发电厂能够成为本案第三人?为什么? 不能成为第三人, 安装调试地为B市发电厂,本案是纠纷是A市实达公司与C市电机总厂付款纠纷,
1 、二审法院不能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本案属于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方面是清楚的,只是适用法律错误,所以,二审法院应依法改
首先明确,本案属于运输合同纠纷(司机的行为属于违反运输合同的违约行为而非侵权),不是运输事故所导致的侵权纠纷。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
知道你自考呢,,写吧 第一题,甲市、丁市、乙市 运输始发地、目的地、侵权行为发生地 第二题,侵权行为发生地 第三题,提请他们共同上级法院裁决 第四题,民事诉讼,因为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案例,也有运输合
1,南京法院有管辖权 根据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之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时候,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有居所
不能通过仲裁途径 因为约定管辖必须具体,如果约定的是或裁或审的 视为没有约定仲裁机关 所以只能是有管辖权法院管辖 1996年4月18日致广东省高院《关于当事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的函》[2]中称,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中解
1,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查后也应当受理。实业公司的辩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原告诉求的依据已发生变更可以再行起诉。 2、可以提起确认之诉,某系列图书的著作权归哪一方所有是之中法律关系,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通过
国际私法 基本要求 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尤其要结合中国的有关立法、司法解释和实践以及中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重点掌握国际私法的概念、渊源,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冲突规范及准据法的确定,识别、外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