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总结出来的与自考相关的内容的总体解答,比如自考的定义、考试的一些注意事项等,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既是一种国家学历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教育形式。
作为国家学历考试制度,由政府考试机构代表国家行使考试权,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用考试的手段对应考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量。考试结果和学历文凭国家予以承认。
二、什么人能参加自学考试
凡在本省境内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信仰、职业、身体健康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报名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管理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等),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
三、开考次数和命题单位
高等教育自考每年开设2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4月和10月。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近年来,各地考办纷纷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次数及时间进行了调整,考生年考试机会明显减少。
四、从哪里找专业计划
“专业考试计划”就是你选定的专业一共需要考哪些课程,大多数专业大概设置15-20余门课程不等。每个专业考试计划由广东省自考办确定,一般印制成《报考必读》公布给考生。
五、及格线
课程考试合格者(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
六、什么专业不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七、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
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八、自考毕业后的待遇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
九、 自学考试有哪些学历层次?
答:自学考试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教育,其中学历教育包括专科和本科两个层次,专科、本科和独立本科段三种类型。
十、什么是加考、必考、选考科目?
必考:自考的必考是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报读该专业的学生学习该专业课程后,必须参加相关的课程考试,并且通过后拿到该课程的学分;
选考:自考的选考是类似于大学选修课这样,在该专业提供的5门课程里选择3门课程进修,并参加且通过考试,拿到选考学分;
加考:自考的加考是非同一专业报读需要增加的课程学习以及考试。
比如专科生自考本科,该专科专业是“会计”,但是自考本科专业是“人力资源”,那么专科和本科的专业不一致,就需要参加加考课程考试。
如果专科和本科的专业都是会计,那么就不需要参加加考。
十一、2019年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和地点是怎么安排的?
答:自学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和10月举行两次考试。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