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柏林区教育局位于西矿街99号(原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4层),是万柏林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对全区教育事业的宏观管理、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等职责。全局现设教育局局长1名、党委书记1名、纪检书记1名、副局长4名、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1名。下设科室有:办公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教育科、人事科、政教科、成教科、幼教科、教研室、装备中心、信息中心、招生办、电大万柏林工作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科室。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162所,其中:区直初级中学1所、乡办初级中学3所;区直小学7所、乡属小学42所、企业学校19所、民办小学7所、市属小学1所;区直幼儿园1所、村办幼儿园38所、企事业幼儿园28所、民办幼儿园15所。中小学在校学生41165人。
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全区性的教育法规草案,报批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二、制定区属学校党建工作规划,负责直属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全区各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支部换届和党员管理工作。
三、负责直属学校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四、主管全区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普通初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小学的建立、调整、撤销的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五、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全区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和乡(街)人民政府管理教育情况实施督导;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与评估;组织对普及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与评估
六、统筹管理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办法,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主管全区各中小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
八、指导各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职考核工作;负责本局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工作。按干部 管理权限和程序,组织考察、任免、报批学校领导干部。
九、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各中小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