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本科教学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建设评估委员会和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拟定全校普通本科教学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负责组织专业评估、专业增设与调整的申报工作。
二、负责拟订课程建设规划,组织重点课程建设的实施和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的评选。负责审定全校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组织各学院(部)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拟订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教学质量的专题调查和研讨,收集教学信息,掌握全校教学动态,组织对全校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估与评优工作。
四、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方法研究,会同高教研究室编辑有关教学资料。
五、负责本科教学工程、浙江省新世纪教改等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检查、评估、验收及经费拨发等工作。
六、负责拟订教材建设规划,审核教材选用计划,并组织评选优秀自编教材工作。负责教材基金的管理。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教材的采购、供应工作。
七、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拟订学籍管理条例,负责审核并办理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等手续。拟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负责全校学生成绩的汇总,指导各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工作。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证、校徽的发放和管理、结业毕业、学位授予等工作的管理。
八、负责审查平衡各学院(部)提出的授课教师安排意见,提供学期开课目录,下达开课计划表,编制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表,学期教学进程表等。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各类课程考试和有关等级考试的组织安排。负责全校教师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最后审核工作。
九、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学生学科竞赛的管理及学校大学生创新项目、创新学分的工作,承办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负责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检查、验收;负责学校各类实习教学的管理、总结及考核,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学校文科实验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网络教学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十一、协同各学院(部)、人事处做好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职务评聘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教室和文科实验中心的调配和使用。
十三、做好本部门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各专业授课课程的英文名称翻译和学生英文成绩单的设计、出具,以保证学生出国的需要。
十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