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简介
法律学院是学校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1952年6月建校设系,2003年5月改系建院,现设有10个教研室和25个科研机构,6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拥有民商法、刑事法律2个法学本科专业方向,6个法学硕士专业,以及本硕贯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西部政法干警班、校内辅修法学,涵盖法学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专升本、研究生和留学生,在院本科生46个班级1924人、留学生26人、政法班86人,研究生21个班级771人,辅修专业3个年级1148人。
学院是上海市最早的一批“法学教育高地”,是我校第一个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单位,我校唯一承担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任务的学院,也是我校法学二级学科门类最多、人才培养类型最全、在读学生规模最大的二级学院。
一、重视专业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
学院现有教职工133人,其中专业教师103人,博士生导师29人,教授45人,副教授42人,中共党员92人,民主党派人士17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占84%,具有博士学位的占66%,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占50%,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教师队伍。
现有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首批“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人,上海市教育功臣1人、首届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4人、上海市级教学名师4人、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6人,有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担任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会长、副会长,并涌现出上海市浦江人才等一批杰出人才。刘宪权、傅鼎生、金可可、韩强等教学名师多次荣获被全校学生投票选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其中刘宪权教授已经连拿了17届(1999年-2015年),开创华政的历史先河。
近五年,学院引进高级人才7人,新进专业教师9人、师资博士后2人、行政教辅人员9人;新增博士生导师18名、硕士生导师16名;有6位教师晋升教授,2人晋升校聘教授,6人晋升副教授,2人转聘为副教授,1人转聘为副研究员,进一步完善了学院师资队伍结构与梯队建设。同时,选送10名中青年教师到各地人大、法院和检察系统挂职锻炼,7名教师赴国(境)外访学进修,1人国内访学,有5名教师援疆支教,1人赴青海支教,进一步提高实务经验在教研活动中的比重,为夯实学院专业队伍建设添砖加瓦。
二、狠抓本科教学质量,教学工作成绩优异
学院现有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上海市级教学团队,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市级精品课程,16门市教委重点建设课程,1门市教委创新思维与技能建设课程。五年内,获省部级以上教材和教学成果奖11项,有4项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在校首届教师教学比赛中,学院荣获团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在第二届教学比赛中,获个人一等奖、三等奖各1项。2014年,吴一鸣副教授荣获首届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并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学院一如既往地坚持以本科教学为重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推进课程建设,全面促进学院教学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一直以来,学院100余位专任教师年均完成全校900余门(次)的教学任务,占到全校法学教学工作总量的90%以上,传承着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优良传统,激励着青年教师一代的成长。
值得一提的是,学院在提升教学水平的同时,密切关注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需求特征,逐步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把授课内容与司法考试适当联系起来,这一做法已初显成效。多年来,学院本科生一次司考通过率均居学校前列。2014年,通过人数为196人,通过率达到51%,高于全校平均水平,400分以上的有69人,占比35.20%;法学辅修专业140人报名司考,通过68人,通过率达49%;12级政法班(含本科生及研究生共计35人,下同)通过率达100%(含C证,下同),13级政法班(78人)司考通过率目前达到60%。
三、夯实科研建设内涵,学科与科研实力突出
学院法律史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司法部重点学科和上海市重点优势学科,刑法学学科为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和上海市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为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和诉讼法学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学院以法律史学、刑法学为专业建设龙头,切实加强两大学科的教学科研基础建设,以点带面,实现其他学科的深化发展,不断提升学院整体学术内涵和科研实力。
近五年,学院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中20多篇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三大权威刊物上发表;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出版译著、文集等40余种。根据发布的2014年度CLSCI高产作者统计,我院7位教授入选,占到了全校人数的三分之二,有力推动了我校入选总人数位居全国第一,其中何勤华、刘宪权、孙万怀、陈金钊等教授已连续多年获选。
近五年,学院教师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5项、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0多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0多项,其中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5项,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2项、中国法学会“马克昌杯”全国优秀刑法论文奖3项、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四届青年教师奖1项、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1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有力地推动了我院学科建设的发展。
四、注重德育工作基础,提升学生培育质量
学院坚持以育人为中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学生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宣传优秀思想和先进文化,坚持以学风建设为重点,多角度切入学生生活,紧紧把握社会动态,创新活动方式,营造浓郁的校园氛围。
一方面,学生党建工作通过主题调研、专题演讲、公益活动、校园明辨会等形式,积极引导学生党员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在全院掀起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另一方面,团学工作更注重于营造独具魅力的校园文化氛围。针对各年级不同特点,开展新生夏令营、新生达人、访优秀校友、“五四”表彰大会、“我心目中的十佳学生标兵”评选等活动,在学生中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2014年9月,我校全面启动了研究生二级管理,涉及学院6个学科共计800余名法学硕士研究生划转至我院管理,占到当时全校划转学生数的一半。虽然松江、长宁两地的管理模式造成一定的沟通不便,加上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部分工作机制不尽相同,但学院高效圆满地完成了学生划转与对接,为学校研究生二级管理做出应有的贡献。
面对着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压力尤为突出的现实,学院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实现了毕业生就业率逐年稳步有升。2011届本科生就业率达到93%,2012届92%,2013届94%,2014届96%,截止8月底2015届研究生就业率已达95%。这主要归功于学工系统针对本科生、研究生的特点,积极组织各种考前培训、经验交流,增强学生就业能力,从历年数据来看,学院毕业生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通过率,响应国家政策就业的数量都有较大幅度地提高。
五、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推进科学民主管理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都能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保证了学院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党政领导“一岗双责”干部联系群众制度,6位学院领导分别负责办公室、10个教研室和8个教工党支部联系点,固定联络时间与方式,促使教研室、教工党支部成为领导与教师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
在每周一次的党政例会上,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与讨论,结合学院实际,理清思路,部署日常工作;在每周三教研室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上,及时将每周工作要点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带领全院教师做好各项工作。在每年一次的民主党派教师座谈会上,加强统战工作,共商大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特别是2007年下半年学院在全校范围内率先成立了第一个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当年共选出代表27名,占当时全院教职工总数的26%。同年12月26日学院教代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形成惯例,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以此充分调动了教职工参政议政、关心学院发展的积极性,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长期以来,学院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廉洁自律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求班子成员作表率、带好头。凡是要求教职工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并且要做好;凡是要求教职工不做的,领导干部坚决不做。在学院营造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构建廉洁高效、和谐向上的学院氛围,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一致认可。
六、真心实意办实事,服务群众促和谐
在和谐校园和服务师生的实践中,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真心实意,为师生多办实事、办好事,力所能及地为全体教职工排忧解难,维护好教职工的利益,多为教职工谋福利,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从而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学院始终把关心教师疾苦、帮助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作为凝聚力工程的建设重点。一是坚持“三个必访”工程,对于生病、生育、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教师,班子成员都要亲自前往探望和慰问。二是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每年都为全院教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为每一位教职工送上一份关心与保障。三是特别关心离退休老同志,每年春节前夕,都会精心安排80余位离退休教师迎新座谈会,听取老同志对学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对部分重病离退休教师,领导班子还要集体上门拜访。上述这些举措已成为学院工会工作的特点和亮点。
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院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法律学院2009年被评为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5年被评为上海市模范集体,是我校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集体荣誉;学院党委2012年获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6年三届被评为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分工会2012年荣获上海市总工会“模范教工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