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简介
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参与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适时制定、组织实施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指导、管理和督查各院系教学工作;
2. 负责主持教务处的全面工作,组织全处各科室完成教务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责全处各科室的人员安排,工作指导、分工和协调,负责全处干部的培养和考核;
3.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指导教务工作,根据社会需要和我校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制定、调整专业设置、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组织制定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向各教学单位下达教学建设任务;
5. 负责全校教学运行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全校本科教学情况,负责处理本科教学工作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并负责向主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改革建议和意见;
6. 负责组织全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主持全校定期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本科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7. 负责主持全校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以及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及奖励工作;
8. 负责教学业务费的预算及使用管理;
9. 负责协调教务处与其它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的分工与协作;
10. 负责组织全处各科室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