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组织单位。其工作职责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校行政决策,服务教学院系和广大师生,做好学校教育思想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风和学风建设、教学制度建设;抓好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学籍、考务、证书、教学秩序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
一、制定学校本科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校性的教学改革;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
二、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负责全校的本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和专业申报工作。
三、开展教学改革立项、教学奖励和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开展现代教育技术环境建设。
四、负责学籍管理。审查与发放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批和处理转学、转专业、退学等学籍变动工作,负责审批辅修专业的设置和二学位的开办,负责进修生计划审批和证书发放工作。
五、负责教学运行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六、组织制定实践(实验)教学计划,监控实践教学质量,建设实习基地,落实实习总体计划安排。
七、组织教务管理人员培训;搜集、处理并传递国内外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的信息。
八、负责全校素质教育工作。
九、负责联合办学宏观管理工作。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