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本县教育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教育事业发展的长、短期规划,并协调指导实施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短期规划、计划,协调指导实施工作。
(三)指导、协调各镇、校的教育工作,抓好教育督导与评估;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四)抓好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及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勤工俭学、学历教育以及成人教育工作。
(五)组织和实施普通及成人大中专院校招生考试工作,审定和参与有关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学校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
(七)规划并抓好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团队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