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教育局简介
缙云县教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工作;协助县政府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舆论监督工作;协助县政府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二)研究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 育工作计划,拟定全县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并负责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 继续教育工作;调控、审定全县中小学的设置、更名、撤销、合并与调整。
(四)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管理全县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指导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装备工作。
(五)管理全县中小学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初、高中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 盲、高中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发展工作的督导;组织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和管理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履行 对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归口管理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与核定中小学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教职工编制总量,具体分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调控农村中小学班额和班级数,科学确定教师工作量,按规定比例确定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数量。指导教育系统社团组织的工作。接受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委托,负责办理教师离退休手续及遗属补助审批工作。
(七)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标准,督促学校规范收费;组织并指导 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学校的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管理。
(八)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普通话推广和水平测试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