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请假出国(出境)探亲或办理其他私事、劳务输出、自费留学(含伴读)等,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其中因自费留学(含伴读)而辞职的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一起转入其居住地保存。党籍保留期限应同党组织批
如果是公务活动出境的,不需要办理;如果是因私出境的,需要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国家规定党员因私事(探亲、治并求学、就业或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国(境),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党员出国(境)定居,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
(答复):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情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述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又无问题者,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无故超
党员出国(境)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超过6个月(自出境之日起算)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期限是:出境留学的,以其入学通知说明的学习时间为限;出境就业的,以其劳务合同规定的工作年限为限;去港澳地区探亲的,一般
一、办理程序:1、党员因私出国(境)探亲、访友、继承遗产、留学、就业及其它非公务活动等,必须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办理出国(境)保留党籍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1)党员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2)国(境)外亲友(单位或机构)的邀
一、党员因私出国(境)应具备的条件 (一)党员本人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无重大政治和经济问题; (二)具有境外亲属友人的经济资助或经济担保证件和被探望人的邀请函; (三)自费留学的要持有经济资助证明和国(境)外学校(院)的入学许可证件
应将党员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 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出境以后,其组织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2)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
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1)自行脱党和不够党员条件被劝退出党,又重新要求入党的,必须了解清楚自行脱党和被劝退出党的情况与原因。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和党组织的严格审查,证明其确实认识以前的错误,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入党。 根据《
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出境以后,其组织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2)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