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本人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具有北京市集体户口的出国留学人员。具体是: 一、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后研修的,已获得留学签证和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
建议在出国前,将档案、户口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因如下: 1、为了认真贯彻本国“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工作方针,解除留学人员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
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一般不予出具户籍证明。可以集体户口卡代替户籍证明。 留学人员如因结婚、办理护照签证等各种原因,可以办理借用集体户口卡手续。需提供: 1) 户口存放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属单位协议户口的带单位委托函原件) 2) 有效身份
二、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存放集体户口条件和流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国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临时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上。 1.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非北京籍生源; 2.本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
为满足出国留学人员在京保存户口的要求和解决在京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因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而无法落户的困难,本中心于2005年 4月设立了专门为留学人员服务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
没啥区别,户口挂人才市场
你办理的就业落户是一份审批材料吧,这不是户口,你还要有一份北京市的户口迁移证,留学服务中心的户口归哪个派出所管,就去哪办(带着你的户口去办)。
可以将户口存放在北京的留学教育中心。 办理流程 (1) 直接去留学中心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 需提交的材料: ① "存档人员登记表"一份-此表里面“留学类别”一律都是“长期”,无论几年; ② 护照首页或港澳通行证末页(有照片页)复印件一份;最好带上
有很多留学生在提交材料时被告知两年时间已过无法申请落户了,所以我把“学业结束后回国两年内”是怎么理解,判断两年期限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做一个简单的说明,首先公开的标准(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就业落户频道)如下: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看你是什么原因超过两年,还有,就是看与留学服务中心的双方协议如何规定。 一般来说,只要留学服务中心同意,你的户口存放超过了时间,也没有问题的。 与留学服务中心沟通好就行。 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