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
第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
六类违纪行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015年10月正式印发的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明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
第五节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第三十四条 要求或者指使提拔任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依照《党纪处分
不会吧,应该不可他国国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正确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有违反《
近些年来,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掌握的公权力,巧立各种名目,假借公务名义,将个人或亲属的消费费用在单位或管辖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冲抵核销,以达到掩盖侵吞公款、转移公有财产所有权的目的。由于对这类行为是否涉罪存在分歧,
1.不准组织或参加违反政治纪律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03〕18号,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