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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 司考 司考主观题考试时间

   日期:2024-10-04 03:52:56     来源:百业网    作者:百业网    浏览:14884    
【摘要】选ADE 字画本属于家所有,乙作为保管人无权处分该字画,乙将字画卖与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

选ADE 字画本属于家所有,乙作为保管人无权处分该字画,乙将字画卖与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题中甲未追认,乙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 一、选择题 (一)合同法的概述 ★★1(02.卷三。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

按实际情况,如果你违约的话,你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不过如果你与卖车方协商一致的话,卖车方主动退还给你就是最简单的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正确 理由:该合同由于需要甲的追认或者否认,因此效力待定,不是无效 C甲对该幅字面享有所有权 正确 即使丙

由于万某的授权范围(亦即陈某的代理权范围)是该企业的管理及题目中规定的范围,而雇用陈某妻子这一行为在企业管理层面,即在陈某的代理权范围内,且其妻与陈某并无损害万某的恶意串通行为,即为善意第三人,故而该行为合法且当然生效。善意第三

(1) 法院不应支持需方的诉讼请求 (2)供方是依法行使权利。依据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应该选BD。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系无权处分的合同,应属效力待定合同,故A错B对。名画是甲托乙保管,基于甲的自愿,丙又是善意

7、甲因出国留学,将其所有的汽车暂时交由乙保管,并允许其使用。两年后,乙见甲没回来,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将汽车卖给丙,丙以公道的价格买得汽车。乙出卖汽车

归甲,乙无权处分,丁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此物仍归甲,但甲应支付戊拍卖相应费用,戊有义务归还

字画本属于家所有,乙作为保管人无权处分该字画,乙将字画卖与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题中甲未追认,乙也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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