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见面机会很少了,送一件吧,留个纪念
回复他, 祝前程似锦, 未来好好的, 但不要忘记旧友和情谊
如果钱还没有支付,那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如果已经交付,一般情况都是不能要回来的,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我来说说吧,我高三毕业的时候男朋友去加拿大读预科加本科一共要5年,我留在国内读大学了。我们从高二就在一起了感情真的很好,我说好要等他的,那时候很伤心很难过。等他走了,第三个月开始才是真正的煎熬,我们时差12个小时,作息完全是反的,
都定义为情人了,那首先就是见不得光的关系,分手很明智,至于东西和钱,要回来有什么用?我们在这里不探讨伦理道德的问题,既然你问出来了,那么法律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就是强奸,她也许对你还有点感情,也许怕以后没法做人,选择分手而不
心里变态。eg:我请你吃饭,等吃过以后,我说我不想请你吃了。你还给我吧。可能吗? 都说送出去的东西好比泼出去的水。水你能收回来吗?阅历不够再多经历几次你就明白了
既然是当初送给对方的,怎么要回呢,如果是贵重的定情信物那要看对方是否愿意还给你。
你喜欢就大方一点,不喜欢就少给一点,随自己的心吧
呵呵!尽然分手了,就给你们的感情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吧!毕竟还有你们在一起那么久了!你要是要钱的话,女方不给钱不说,一定会看扁你!至少我会看扁你!
不能挽回,你去要回来的话,别人会认为你很小气,你想引起情人的注意。当然,你要回来还可以给你自己做个留念吧,鞋子要回来也没别的用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