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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员出国留学费用如何报销

   日期:2024-10-02 15:40:23     来源:百业网    作者:百业网    浏览:6860    
【摘要】出国回来的那些小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关于出差补助及公杂费,可以参照以下规定: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财行〔2001〕73号) 第五条

出国回来的那些小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关于出差补助及公杂费,可以参照以下规定: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财行〔2001〕73号) 第五条 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所选航

冲你们的职工教育经费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货币

公司出费用让你出国留学,肯定是希望你回来以后为公司工作。 一般来说,注意支付条件、付出代价、违约责任就行。 具体来说:费用是如何负担,给你报销或者一次性给多少或者每月给,这些都要约定清楚。 你需要给公司什么,学成回国要为他工作多少

首先明定义好“活动”的实质,这需要相关的文件证明。 如果是公司会议,入管理费用-会议费 如果是工会活动,由返还的工会经费承担 如果是组织的纯玩耍活动,入职工福利费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修订<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1995年8月29日,外经贸部办公厅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总公司:

一、留学生回国购置免税车政策 1.以学习和学习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在外洋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修业,攻读学位、学习营业或从事科学研究及举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上; 2.完成学业或学习竣事后二年内回国定居事情; 3.结业或学习竣事后首次入境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修订<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1995年8月29日,外经贸部办公厅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总公司:

1、为职工报销取暖费等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再分配到费用中。具体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 然后进行分配作下面的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

一、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地区的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360天

1、当期费用当期进是正确的。但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跨年滞后的情况。这时候大部分会计记在后年费用上。其实跨年报销时可以通过”以前损益损益调整“科目做账务处理。做会计报表时,将跨年费用调到当期费用就可以了。 注意:汇算清缴时也要把”以前年

 
标签: 报销 出国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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