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ē lái zhī shí
嗟来之食(嗟來之食)
原指悯人饥饿,呼其来食。后多指侮辱性的施舍。《礼记·檀弓下》:“ 齐 大饥, 黔敖 为食於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屨,贸贸然来。 默敖 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於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 羊子 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 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 唐 杨炯 《唐右将军魏哲神道碑》:“军井未建,如临 盗水 之源;军灶未炊,似对嗟来之食。” 毛泽东 《别了,司徒雷登》:“ 美国 人在 北平 ,在 天津 ,在 上海 ,都洒了些救济粉,看一看什么人愿意弯腰拾起来。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嗟来之食,吃下去肚子要痛的。”亦省作“ 嗟来食 ”、“ 嗟食 ”。 清 陈睿思 《赠张永夫》诗:“途穷猒见俗眼白,饿死不食嗟来食。” 唐 李绅 《却到浙西》诗:“野悲扬目称嗟食,林极翳桑顾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