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基本解释
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简称,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中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地区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工副企业等合作经济;在城镇表现为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集体经济。
详细解释
概述
集体所有制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中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一定范围的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一种形式。
与国有制相比,集体所有制的不同特征主要是生产资料公有的范围不同。在农业中,集体所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承担加强国民经济基础的重大任务;在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占重要地位,在增加生产、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满足人民需要和扩大出口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集体所有制主要形成了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小商贩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有的是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城乡居民根据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成。不同于个体所有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属于同一类型的经济,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都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组织,个人消费品分配基本上都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不同之处在于集体所有制下的生产资料不属于国家所有,只归部分劳动者集体所有,在集体所有制内部,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统一在一起的,集体可以在国家计划、政策、法令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劳动者收入的多少完全取决于本经济组织的收入水平。
家庭承包经营是农业中集体经济的主要形式。实行家庭承包,集体是包出单位,农户是承包单位;集体对一定量的土地规定出产量和上交任务,包给农户耕种;农产品收获后,农户首先要完成上交任务,剩余部分归农户所有。实行家庭承包,农业集体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经营方式的变化,使农民有了种田的自主权;二是分配方式的变化,使农户的收入与其生产成果直接联系起来了,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三是所有制内容的变化,即在集体经济中加进了农户所有制的因素。
形式
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分为制度实现和经营实现两个层次。集体所有制实现的法权制度就是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在本质上是集体成员的共同所有权。但在集体所有制实现的经营形式上并不要求集体成员集体劳动、统一经营,而是可以采取多元化经营形式。
对传统的集体经营形式的改革,不是对集体所有制的否定。发展集体所有制,就必须确立集体所有权。在集体所有权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实现的经营形式。
特点
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
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
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作用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
主要作用:发展商品生产和服务业,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合理利用农村劳动力;支援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增加国家财政和农民的收入;积极发展出口创汇生产;为大工业配套和服务。
关系
集体所有制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而是在一定范围的成员公有制,而且集体成员仍保留对一定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或个人所有制,因而,它尚不是完全性的公有制。集体所有制就其制度实现形式而言,它必然要求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界定为集体范围的全体成员集体所有,以集体所有权制度保障属于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由集体成员不可分割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实现其利益。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界定与集体所有权的界定是一致的。
论证
将集体所有制作为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来考察,他指的就是关于经济活动中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结合关系。在具体经济活动中集体所有制的生产资料归集体的劳动者直接所有,劳动者的劳动与劳动者集体(包括劳动者自己在内) 所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其生产成果及资产收益和劳动收益统归劳动者所有。这是集体所有制经济与其它所有制经济根本区别所在。
任何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资产与劳动要素的结合,经济活动的成果为资产所有者和劳动者分别所得是私有制经济的性质。因为资产所有权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掌握在私人手中,而在集体所有制经济中,资产收益和劳动收益都统归劳动者所有,就是因为劳动者集体掌握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如果没有劳动者的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劳动者的利益便无法实现。因此,集体所有制经济反映在法权制度上,必然要求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确认为劳动者集体所有,即为劳动者成员集体共同所有。
劳动者集体共同所有生产资料,即不可分割地共同占有、共同支配生产资料。这不同于劳动者私人共有生产资料的经济形式。它属于集体公有制的经济形式,在公有制基础上形成的法权形式劳动者集体共同所有生产资料也不同于劳动者个别的共同所有生产资料的法权形式,前者为集体所有制和集体所有权,后者则为私有制和私人所有权。
法规
第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八条规定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以及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从这两条规定中可看出:第一、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基本形式之一;第二、公有的关系决定了作为集体资产的主体之“集体”是个单一的整体。“集体”是简称,全称是“劳动群众集体”,客体是生产资料;第三、《宪法》对集体经济形式的界定用的是列举的方法,虽然从逻辑上说,这种列举可能是不完全的,但从立法本意看:第一、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就是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第二、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也都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
相关简介
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形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部分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一样,是中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中国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一般可以分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必须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审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乡政府同意报乡镇企业局审批。具体情况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Collective Ownership
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我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它的特点是:第一,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第三,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1)集体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一定范围的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一种形式。与国有制相比,集体所有制的不同特征主要是生产资料公有的范围不同。
(2)在农业中,集体所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承担加强国民经济基础的重大任务;在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占重要地位,在增加生产、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满足人民需要和扩大出口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3)集体经济传统形式的主要特征是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按劳分配。改革开放以来,集体经济的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形式向多样化转变,出现了家庭承包经营、合作社、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
家庭承包经营是农业中集体经济的主要形式。实行家庭承包,集体是包出单位,农户是承包单位;集体对一定量的土地规定出产量和上交任务,包给农户耕种;农产品收获后,农户首先要完成上交任务,剩余部分归农户所有。实行家庭承包,农业集体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经营方式的变化,使农民有了种田的自主权;二是分配方式的变化,使农户的收入与其生产成果直接联系起来了,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三是所有制内容的变化,即在集体经济中加进了农户所有制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