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贫困”基本解释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越来越大。到2020年,我国可婚男性将过剩2400万。贫困地区的男性将会面临“婚姻贫困”。解决性别比失调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弹性生育政策,确保一定水平的生育率。
婚姻贫困-概述
婚姻贫困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越来越大。
到2020年,我国可婚男性将过剩2400万。
很有可能出现“隔代婚姻”、“姐弟婚姻”等错位性的婚姻。
出生性别比畸高成为当前中国人口结构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这将影响婚姻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变迁和“人口生态安全”。
贫困地区的男性还会遭受“经济贫困”与“婚姻贫困”的双重打击;“错位婚姻”如“隔代婚姻”等有可能大量涌现。
未来的社会阶层结构、消费结构、组织结构等都将更为男性所主导,两性间不和谐问题会凸显出来。成为影响大国崛起的另一个不利因素。
解决性别比失调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弹性生育政策,确保一定水平的生育率。
婚姻贫困-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近20年来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使不实行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政策,一些年轻夫妇(尤其是在城市中)不愿生育或不愿生育二胎的现象出现。西方发达国家曾经流行的“发展就是最好的避孕药”的口号今天在中国同样初现了。
在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和低生育率作用下,“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文化促使人们不惜采取措施如借用B超等高科技进行性别鉴定,导致人工流产女胎现象非常严重,这种现象在农村更为普遍,农村出生性别比明显高于城市。从目前情况可预测,2020年可婚男性将过剩2400万。
婚姻贫困-现状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指活产男婴数与活产女婴数的比值,通常用女婴数量为100时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正常情况下,出生性别比是由生物学规律决定的,保持在103—107之间,就是说每出生100个女婴,对应的男婴应该大致是103到107个之间。
上世纪80年代以前,人口性别比总体上基本平衡,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出生人口性别比越来越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查显示,出生性别比在130以上的省份有5个,在120—130之间的省份有7个。
农村出生性别比明显高于城市。从目前情况可预测,2020年可婚男性将过剩2400万。
婚姻贫困-弊端
婚姻贫困
出生性别比攀升主要是影响婚姻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变迁和“人口生态安全”。
贫困地区的男性还会遭受“经济贫困”与“婚姻贫困”的双重打击;“错位婚姻”如“隔代婚姻”、“姐弟婚姻”等有可能大量涌现;10-20年后男性劳动力过剩和“就业性别挤压”可能严重,作为“性别弱势”的女性其生存发展将更加边缘化。
未来的社会阶层结构、消费结构、组织结构等都将更为男性所主导,两性间不和谐问题会凸显出来。其中婚配问题影响生育资源和生育机会的合理配置,有可能诱致“人口生态链”断裂,无疑会给社会关系和民族延续造成极大障碍,成为影响大国崛起的另一个不利因素。
婚姻贫困-解决途径
出生性别比攀高的根本原因在于节育政策下生育率过低,因而解决性别比失调问题,最根本的是要确保一定水平的生育率,因此建立弹性生育政策很重要。打击非法出生性别鉴定可能不是根本措施,但仍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性别比回归正常,确保“人口生态安全”。
同时倡导男女平等的文化氛围,从物质保障上和观念上帮助人们改变“重男轻女”的思想,扶助女性发展;在人口流动中,可考虑女性资源丰富的地区实现“倒插门”,也可探讨“跨国婚姻”的可行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