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情”基本解释
(1).超过实际情形。《孟子·离娄下》:“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 孙奭 疏:“虚声过实,君子耻之。” 宋 陈师道 《上林秀州书》:“言不足以尽意,名不可以过情。” 明 冯梦龙 《永团圆·齐馆讯因》:“我为解俘囚叩謁油幢,荷知己过情褒奬。” 清 曾国藩 《复贺耦庚中丞书》:“乃甫涉向道之藩,遽钓过情之誉,是再辱也。”
(2).超越常情。 宋 王珪 《皇太后付中书门下还政书》:“皇帝践祚之始,衔哀过情。” 元 杨载 《次韵黄子久喜晴三十韵呈汪知府》:“善对慙鸣鹤,能歌愧饭牛。过情蒙许与,弥月为淹留。” 清 陈确 《示友帖》:“此等馈遗,最是天理上事。特今人罕能行之,反以为过情耳。” 柳亚子 《<燕子龛遗诗>序》:“往还书问,好以粉红笺作蝇头细楷,造语亦絶俊,恒多悲戚及过情之谈。盖 苏长公 一肚皮不合时宜,藉此发洩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