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封口费”基本解释
国美(00493)早前就前主席陈晓去年向媒体发表对国美的评论入禀兴讼,案件昨日(5日)开审。 国美于法庭上披露,国美与陈晓去年签订协议,陈晓离职后不得披露国美的业务数据,及发表对国美造成负面影响的言论;而陈晓亦已收取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封口费”。 国美一方认为陈晓违反协议,故要求索回该1000万元人民币。不过陈晓方面的代理人坚持指,陈晓没有接受过记者的采访,媒体的报导是编造的。最后法庭认为双方证据都不够充分,案件将择日再审。
国美电器认为前董事会主席陈晓离职后向媒体散布关于国美经营状况的不实言论,以陈晓违反了双方的保密协议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国美支付的一千万元“封口费”。昨日,双方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簿公堂。
而此前陈晓曾澄清,称“这是从一场无议题的私人闲聊中片面抽取内容所发表的文章,既非我原意,更不代表我的观点和言论。”一起闲聊引发官司,给自己和国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看来闲聊还真不能谈正事。
从此次审判过程中看,陈晓的律师一直强调,报道只能证明文章确实发表过,不能证明陈晓曾接受过记者的采访,也不能证明陈晓曾说过报道中的内容。“新闻报道与陈晓是否发表过相关言论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作为陈晓违反协议的证据。”联系陈晓以前的声明看,陈晓好像真没有正式接受采访。再说,1000万的封口费也不是小数字,陈晓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由此不难看出,闲聊看似是一个个人行为,但无论是自娱自乐,还吹牛张扬,都应该有个度,不要触摸道德和法律底线。一旦聊的内容是一些个人本来该避讳的事情,或者是他人、其它单位的隐私,其性质就不再是闲聊,而直接上升到法律层面,其后果之严重让人始料不及。
闲聊一定要看对象,分场合。陈晓此次闲聊出问题,主要是和他闲聊的对象是记者,而面对记者,陈晓口无遮拦,显示自己对国美知道的很多,最终被记者上报。早在2011年年初,北京某大学一副校长,在餐馆宴请家乡老同学时,坚决反对同学女儿去其大学读博士,并爆料其大学流氓教授们辣手摧花的兽行,结果被随行的地方记者整理发表,给学校和副校长个人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作为记者,应该尊重受访者,并遵守职业道德。既然是采访,并以当事人的观点发布,就应该在刊登前让当事人看一下,确定文字言论是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样才是对言论者和读者负责,更是对记者本人的负责。网络谣言层出不穷让人警醒,作为当事人和记者,都应该谨言慎行,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不要给谣言提供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