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生意人”基本解释
官场生意人 - 概述
官场生意人,指的是把当官作为捞钱的产业来运作,不仅将手中的权力变现套钱,还将这些非法所得作为资本进行多元化投资,追逐利益最大化,把当官作为捞钱的产业来运作,上行下效沆瀣一气,是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之一,其中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的落马尤其明显,当地一些知情人将他的贪官脸谱形容为一个握有公权力的“生意人”。
特点
1、红包成工具敛财数千万,在广东的民俗中,逢年过节给亲朋好友送个“利是”,图的是好彩头,里面包个五元、十元亦可,而在有些官场中手中,看似不起眼的“利是”红包成了非法敛财的工具之一。
2、满脑“生意经”权力“产业化”,每年收受数百万元的红包并未得到满足和收手,还把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产业化”,变现成金钱。
3、把当官作为生意来经营,甚至在公事中也“吃拿卡要”,有些领导在分管财政期间,各单位要增加财政预算必须送礼,否则批不下来,有的部门多年没有增加预算,就是因为没用公款送礼。
4、陶醉在敛财中的有些领导,其老板派头和江湖习气也令当地一些干部印象深刻,在有的场合有些官场人士常常将自己打扮成老板模样,混迹于声色犬马之中,耍豪爽、讲义气,俨然一个“江湖人士”。
5、有些官员还把他的“生意经”带到日常工作中,在许多场合表示我认识很多老板、他是我们兄弟,很多事情我给老板打个电话就解决了,实际上听到的人都明白,老板的钱不会白给,背后必然有某种交易,可是有些官员竟还以此为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