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瘾”基本解释
有媒体报道,备受关注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成瘾者主要以玩游戏为主。消息一出,各行各业的网友纷纷贴出工作时间表反驳,表示“无网络无工作”,按照40个小时算,很多上班一族均“被网瘾”。有网友质疑,上网的时间并不能全面表示“入网”多深,是不是网瘾,更应该参照网络对上网者身体的损害表现。卫生部委托的网瘾诊治标准制定专家组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整个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再联想到去年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认为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
被网瘾-概述
日前有消息称,卫生部委托的网瘾诊治标准制定专家组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整个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再联想到去年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认为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简而言之,首次提出网络成瘾跟赌博成瘾和酒精成瘾一样都是精神疾病,上网成瘾显然成为精神病的象征,有一种“风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
中国是一个盛产砖家(没有写错)和教授(也可以理解为叫兽)的地方,但名号有了,水平确实非常一般。如果你平时看报,只要一出现“有专家认为”,你肯定要说:遭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肯定那一定不对劲了,因为“砖家”出来“指导了”。
看完这个标准,我还是心生恐惧。因为工作需要,我曾经到精神病院去过,看到病人关在铁门里,仍想冲出来对你想表达什么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再联系到不少影片表现的精神病人在住院治疗时的狂叫,心存恐惧。这个标准一出,自己心里一惊——自己疑似精神病。
作为日常工作无不依赖于电脑处理,并随时需要网络沟通、供给与实现的媒体从业人员来说,按照自己的工作习惯,除了节假日和晚上不上网外,上班就挂在网上,一个月可能有一半的时间每天上网超过6个小时。因为假如这些标准按专家的“真知灼见”真出台的话,无疑意味着,我不仅“被网瘾”了,而且“被精神病”了。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和网络的接触越来越多,从事的工作大多数和网络或多或少有关,按此标准,会有很多新精神病人诞生,但这种棍扫一大片的标准会伤及“无辜”吗?
当然,我认为这项标准的出台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的。因为上网成瘾肯定会导致一些行为失控,这多多少少和精神病沾点边:初中生连续上网19小时累倒在铁轨上睡着险丧命、网瘾少年网瘾难控制欲寻自残等等。实话实说,网瘾严重的影响着身心和身体健康,甚至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而,制定一定的鉴别标准,对一些心理有网瘾的人,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心理上的医治,很有必要,可以理解。但我国有2亿多网民,照此推算符合这个标准的不在少数,但这些人是不是就是“精神病”呢?
网络作为正在兴起的“第四媒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众多网络公司、网游公司、网络银行等的诞生,已经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自己的生活。按时上网看新闻的,拥有自己的博客,喜欢在网络上畅所欲言的人时时刻刻就在我们身边。还有一些人本身就是网站、网络的从业人员,而他们的工作就是上网,处理信息,这是一种职业行为,工作就是工作,我想和上网成瘾是不相干的。
被网瘾-网瘾标准的制定
如果仅是把人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或超6小时就判断成为精神病,这恐怕也是对从事网络工作人群的不尊重,连自己在正常工作时间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就能界定为精神病,这确实有一点过了。我甚至在想网上超6个小时的人被界定为精神病后,能不能算工伤?能不能索赔?能不能由此犯罪,而不受制裁?
最近,网瘾治疗机构治死了人,引发电视媒体曝光和社会讨论。那位“电击师傅”虽然弄死个把孩子,但丝毫不影响他几千万的收入,当家长的迷信到这个地步,不多给孩子关爱,就知道花大价钱送孩子去“坐牢”,被电击,我感觉这些家长最该被“电击”。
不管怎么说,标准像不像一些砖家或叫兽力推的一样出台,弄得大家“被标准”、“被网瘾“、“被神经病“,反正我是不会花钱去为这些公立的或私立的医疗机构贡献自己的“血汗钱”,(我怀疑要是这个标准出台后,这里面有蕴藏巨大的商业利益,很多医院会专门开始“网瘾科”,配备高技术人才和高技术设备,挽起袖子,大干一场,就等着这个标准实现共同富裕),要是哪天,我“被网瘾”,想强行抓我去电击的话,我会马上冲上去,将来人一顿暴打,然后说,滚回去,你自己到精神病院开个诊断书先证明自己的是否有精神病,再出来见人!
被网瘾-事件背景
现代社会,很多人的工作都离不开电脑。行政人员要用电脑整理文件——要求办公自动化;老师要对着电脑做课件——提倡多媒体教学。备受关注的网瘾诊治标准有望年内出台。2009年初,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和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负责网瘾、酒瘾的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5名湖南专家组成员之一的高雪屏博士认为,在网瘾的界定上,一些标准的界定还要进行精细的调查分析。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有的人上网一周左右即可成瘾,有的时间则更长,成瘾者主要以玩游戏为主。游戏很有吸引力,孩子在接触中,感受到它有无尽的乐趣,兴趣点自然而然就转移到游戏上了。
被网瘾-制定原则
网瘾标准的制定,主要沿用国外的标准。将在国外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内网络成瘾者的情况,进行修订。还要进行精细的调查分析,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专家认为,有的人上网一周左右即可成瘾,有的时间则更长,成瘾者主要以玩游戏为主。
被网瘾-各方反应
消息一出,网络一片哗然,各行各业的网友纷纷贴出工作时间表反驳,表示“无网络无工作”,按照40个小时算,很多上班一族均“被网瘾”了。有网友质疑,上网的时间并不能全面表示“入网”多深,是不是网瘾,更应该参照网络对上网者身体的损害表现。
被网瘾-网络调查
40小时网瘾标准 近六成人不认可,内地拟将每周上网超过40小时认定为成瘾,是否认可这一标准?
认可。 505票 16.9%
不认可,时间界限应高于40小时。 1788票 59.8%
不认可,时间界限应低于40小时。 174票 5.8%
不好说。 522票 17.5%
被网瘾-专家意见
针对“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的界定标准,上海有专家指出,仅以时间的长短作为成瘾的标准,并不科学,也根本没有具体指导性。网络成瘾最严重的负面影响是使人失去社会功能,而不仅仅是耗费的时间问题。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上海药物综合方法戒除网瘾发起人杜亚松教授认为,上海中学生中有网瘾的比例约为2.6%。但仅以“每周超40小时上网”即判定成瘾并不科学。目前判断网络成瘾主要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花更多的时间上网才能感到满足,且时间不断延长;二是几天不上网就会出现烦躁不安、焦虑、易激惹等症状,上网后上述症状可迅速减轻或消失。另外,除上网之外,对其他事物的兴趣明显减少,以致失去以前的爱好和娱乐;曾经努力过多次,想控制、减少或停止上网,但没有成功等等也都是诊断网络成瘾的具体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