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性缺水”基本解释
云南“喊渴”主因是工程性缺水
工程性缺水-简介
工程性缺水引发旱情
所谓工程性缺水,是指特殊的地理和地质环境存不住水,缺乏水利设施留不住水。就此种情形来看,地区的水资源总量并不短缺,但由于工程建设没有跟上,造成供水不足,这种情况主要分布在中国长江、珠江、松花江流域、西南诸河流域以及南方沿海等地区,尤以西南诸省较为严重。
破解“工程性缺水”难题是一整套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全新的发展理念,科学合理的规划,重拳出击各项举措,还需要有关部门以更宽的视野、更新的思维、更有力的举措,推进西南诸省(区、市)甚至全国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打造人水和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水利进行不懈的努力。
工程性缺水-危害事例
截至2009年底,云南省累计建成大、中、小型水库5514座,水库总库容达到108.3亿立方米,累计建成水闸1540个,堤防总长度达到8385公里,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4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90万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万平方公里,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人口达到2736万多人,年供水量为144多亿立方米,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达到1198万千瓦,年发电量达376亿度。
但截止2010年3月,云南省蓄水工程总库容仅为108亿立方米,水库蓄水总库容不到多年平均径流量的2%,年缺水总量达41亿立方左右。全省有效灌溉面积2340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37%。全省还有近13座中型252座小(一)型水库和2868座小(二)性病险水库、98座中型病险水闸对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威胁,急需进行除险加固。工程性缺水仍然是当前云南省主要的缺水形式。
工程性缺水-改善措施
努力施工解决旱情
1、有要发展的新理念,实现人水和谐的目标。这就需要把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恢复水生态的自我修复功能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建立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制度,城市建设和工农业生产布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资源状况确定经济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将因水制宜引进决策机制中。
2、建立多元水利投资体制,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是随着财政的增收逐年加大对水利的投入;另一方面则要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改革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建立水能资源有偿出让制度,以此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对于征收的水资源费和水能资源使用权出让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全部用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
3、要建立新的水价形成机制,发挥水价对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经济杠杆作用。要加快水价改革的步伐,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按市场经济要求核定供水价格,逐步提高工业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价格,用经济手段促进节水。对城市基本生活用水,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采取定额用水办法;对高消费的桑拿、游泳采取差别水价的办法,提高供水价格;对超过定额用水者采取超额累进加价的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水价机制。
4、大力推进节约用水,建立节水型工业、农业、城市和社会,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还要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治污力度,不断改善水环境,提高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工程性缺水-相关介绍
1、资源型缺水,当地水资源总量少,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形成供水紧张,如京津华北地区、西北地区、辽河流域、辽东半岛、胶东半岛等地区。
2、污染型缺水,水资源的污染加重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
3、设施型缺水,已建水源工程,由于不配套,设施功能没有充分发挥作用所造成的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