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基本解释
◎ 方苞 Fāng Bāo
[Fang Bao] (1668—1749) 清江南桐城(今安徽省桐城县)人。徙居江宁(今南京市江宁县)。字凤九,号灵皋,晚年号望溪。为清散文家和文学理论家。圣祖康熙间进士。曾因戴名世《南山集》文字狱案牵连入狱,后得赦。高宗乾隆间命入直南书房,擢礼部侍郎、三馆总裁。后因事落职辞官归乡。主张学习《左传》、《史记》等先秦两汉散文和唐宋古文家韩愈、欧阳修等人作品。讲究义法,要求语言雅洁,为“桐城派”创始人。所作散文多为经说及书序碑传之属。立论大抵本程、朱学说,宣扬封建礼教。著有《方望溪先生全集》
详细解释
(1668-1749)清代散文家。字灵皋,号望溪,安徽桐城人。康熙年间进士。曾因戴名世案下狱,后官至礼部侍郎。桐城派创始者,讲究义法,注重雅洁。《狱中杂记》等篇较有名。有《方苞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