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刑”基本解释
◎ 典刑 diǎnxíng
(1) [normal punishment]∶常刑
(2) [control punishment;wield penalty]∶掌管刑罚
释之典型,国宪以平。——《汉书·叙传下》
(3) [be punished with death]∶受死刑
屈招药死了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元· 关汉卿《窦娥冤》
详细解释
(1).常刑。《书·舜典》:“象以典刑。” 孔 传:“象,法也。法用常刑,用不越法。” 三国 魏 曹操 《选军中典狱令》:“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元年》:“自古败军之将,必正典刑,不尔,无以谢天下。”
(2).见“ 典型 ”。
(3).掌管刑法。《汉书·叙传下》:“ 释之 典刑,国宪以平。” 宋 陈亮 《廷对策》:“数年以来,典刑之官遂以杀为能,虽可生者亦傅以死。”
(4).正法。 元 关汉卿 《窦娥寃》第三折:“我怕连累婆婆,屈招了药死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元朝秘史》卷九:“若有违号令者,我认得的,便拿将来;不认得的,就那里典刑了。” 明 无名氏 《白兔记·团圆》:“若把我哥哥典刑了,奴家父母在九泉之下也不瞑目。”
(5).指受刑法。 元 关汉卿 《谢天香》第二折:“我若打了 谢 氏呵,便是典刑过罪人也,使 耆卿 再不好往他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