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抢金案”基本解释
闵行抢金案 -简介
9月8日晚,3个身穿迷彩服的蒙面男子,拿着“炸弹”、“手枪”和砍刀,冲进了闵行银都路的易买得超市。 2分钟后,3人撤退,抢走了3公斤重的黄金、铂金饰品,价值人民币90余万元。
三劫匪是同村好友,都有案底
10月13日下午,警方将两本厚厚的侦查案卷移送到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院早已成立了专案组,由侦查监督科吴检察官承办。第二天,吴检察官便带领两名干警,到40公里之外的看守所,提审劫匪张德刚、王飞和张斌。
32岁的王飞是重庆綦江县打通镇下沟村村民,与张德刚从小就是同班同学。张德刚12岁时,父母先后去世。为了生活,他初中一年级辍学后,每天在镇上摆地摊。2004年9月吃官司出来后,他先在当地做起了食品批发生意,后又到上海当了一名小区保安。因为保安收入太低,他很快又转行做起了安装空调、开车送货的活。
王飞说:“我爸爸是老师,张斌是我爸爸的学生,比我大10岁。长大之后,虽然各自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但我们3个人经常在一起玩,关系非常好。”
这3人中,张斌算是混得最好的。他虽其貌不扬,但脑子灵活,哪行能赚大钱就做哪行。“我在重庆做过木材、服饰、医疗器材等生意,生意好时几个月就挣了几十万元。”张斌先后换了3个老婆,生了2个女儿,大的已经成人,小的才11岁。但最近由于生意亏损,手头颇紧。
王飞一直崇拜张斌,觉得他做什么事都很有把握,而且见世面多。而相比自己,老婆总是埋怨他没本事,不像张斌那样会嫌钱。几个月前,因为不断争吵,王飞离婚了。
今年8月中旬的一天,3人一起吃饭时,互相大倒苦水,抱怨钱少。“我一直在想用什么办法能够快速搞到钱,即使让我去偷去抢也心甘情愿。”王飞无意中的表态,让3人萌生歹意。
“我们在重庆都有案底,去偷去抢决不能在当地做。”张德刚说。张德刚曾因破坏电力设备罪被重庆市綦江县法院判刑3年。而王飞曾因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刑5年,张斌也曾因诈骗行为被四川广元市公安局拘留,3人均有前科。
张德刚提议去上海,一来他曾经在上海做过小区保安,知道闵行有家金店适合犯案;二来他认为上海人普遍怕事,决不会上前拦截。“到那时,我们就像拿自己家里的东西一样容易。”面对张德刚描述的这番美好场景,王飞和张斌的心里顿时沸腾了,3人一拍即合。
上网学习他人抢劫经验,制作烟雾弹
要去人流量大的超市抢金店,风险不言而喻。3人反复商量实施方案,并连续两天都在王飞的暂住处,通过网络搜索他人抢金店的案例,“学习他们如何抢、如何出现问题导致被抓,提高自己的反侦查能力。”
在观看之前发生在重庆和漳州的两个真实的抢劫金店视频后,张德刚做了分析:“他们之所以很快被抓,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是没有戴面罩,第二是自己驾车逃跑。”他认为,抢金店在时间上必须控制在2分钟之内,投掷烟雾弹能有效遮挡超市摄像头,并能驱散购物人群,逃跑时最安全的还是骑自行车或坐公交车。“但谁会制作烟雾弹?”王飞忍不住插话。张德刚表示,可以将制作鞭炮的原理运用到制作烟雾弹上,这活由他完成。
3人接下去为作案进行了分工:王飞负责购买3套绿色迷彩服、3顶鸭舌帽、3副手套和3只包;张斌负责买黑火药;张德刚用酸奶瓶做容器,制作出第一个烟雾弹,试验获得成功,他又一连做了10余个。
8月27日,3人各贴身藏了一把30厘米长的刀,背上背包从重庆上了火车。
精确计算作案时间及逃跑线路
8月29日,3人到达上海南站。为避免露出马脚,3人不住旅馆,借了农村的私房。房东没有看身份证,收了他们100元押金。
当晚,3人一起到易买得超市踩点,重点察看进入超市和逃跑的路线。他们发现,超市北门有条河,河边是绿化带和树木。出超市北门右侧大约5米处有座桥,翻过桥下的一堵围墙,是已被拆迁的货运部空地。这是一条最佳的逃跑线路!3人信心大增。
第二天中午,张德刚去买了一把榔头和一把玩具手枪,王飞和张斌去买了3辆旧自行车,并做了3个面罩。当晚,3人再去超市踩点,计算抢金店需要花费的时间。他们在现场来回走了两遍,明确了从行动开始到结束必须在2分钟之内完成,否则即便一根黄金抢不到都必须要走。
第三天上午,3人作了具体分工:第一个冲进超市的张斌负责用榔头敲砸柜台玻璃,紧跟在后面的张德刚负责扔烟雾弹及鸣枪;王飞最后一个跟进,负责张大口袋劫走黄金。
按照原计划,3人打算在9月6日晚7点到8点的保安换班时间作案,因为张德刚曾在上海做过保安,知道那个时间最合适。不料,他们出发后却发现忘了带玩具枪。“可能是老天爷不要我们去做这个事。”王飞说。然而,因为3人在上海费用开销太大,如果放弃抢劫计划,可能连回乡的路费都没有,于是,3人把行动计划改到了9月8日进行。
9月8日晚8时20分许,3人把自行车骑到货运部空地上,王飞和张斌从围墙的洞口钻过,张德刚翻越围墙。3人窜到易买得超市北门附近换装后,直接冲进超市,按事先分工直奔九佳珠宝首饰柜台。
在烟雾弹和鸣枪声的掩护下,张斌拿起手中的铁榔头猛砸柜台玻璃。“我砸了好几下,这玻璃就是不碎。张德刚看见了,拿起他手中的刀柄一起砸。”张斌说,由于心里既着急又慌张,他的右手肘部还被碎玻璃划出伤口,可顾不了这么多,只顾催王飞快拿金饰品。
2分钟后,3人迅速从超市北门逃出,一路上扔掉了面罩、手套和刀具。在废弃的客运部换下身上的迷彩服,他们骑上自行车到达老沪闵路的绿化带里,睡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天亮之后,王飞把迷彩服等埋入土中,3人乘公交车到达莘庄轨交站。“我买了张报纸,看到昨晚的抢金案已上了报纸头版,我们开始害怕警察是否在身边。”王飞说,下午1时他们到达青浦西岑镇。
预谋时已约定,即使落网也不退赃
“我去买了一个电子秤,想知道抢到的黄金到底有多少。”当晚,张德刚在西岑租借的私房里,第一眼看到这么多的纯金戒指、项链、手链、吊坠在自己手里,足足有3公斤之重,顿时心花怒放,“当时没有分,暂时由张斌统一保管。”
9月10日一早,张德刚单独坐青金专线离开西岑,王飞和张斌骑自行车出发,到达金泽与张德刚碰头后,换乘三轮车前往江苏卢浦汽车站,再上长途汽车到嘉兴火车站。他们买了K71次火车票,第二天早上7点到达重庆火车站,拦下出租车赶往大坪。在入住的一家小旅馆里,张德刚重新称了黄金首饰的重量,然后每人分得1公斤,各奔前程。
“回老家后,我整天提心吊胆的,根本没有睡过一个好觉。”张斌对承办检察官说,自己做生意有过‘辉煌’的经历,是村里第一个盖起三层楼房的人家,在女儿心目中形象也挺高大的,“因为近期生意亏损,才鬼使神差去抢金……”
9月13日晚上,张斌突然接到警方电话,一下子脑子炸开了:“这么快就找到我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给警方打去电话,承认抢金店的案子是自己和张德刚、王飞3人一起干的。1小时后,张斌从家中走出,发现警察早已守在村口。
张斌、王飞落网后,第二天中午,张德刚也在贵州桐梓县被警方抓获,部分黄金当场被扣。“目前案子侦办顺利,但追赃困难。由于作案前3人已经约定,即使落网也不退赃,因此,除了张斌随身携带的1公斤黄金饰品被收缴外,其余2公斤黄金赃物还未追回。”吴检察官说,张德刚、王飞在共同预谋阶段就认定绝不退赃,因为他们觉得退赃不能减轻他们的刑罚。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有了确切的线索,证实两人已经把黄金转移给他人。
一审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闵行“9·8”抢金案的三名案犯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德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飞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彬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对三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判令予以追缴,追缴不足的部分责令退赔,并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下旬,张德刚、王飞因经济拮据共谋抢劫,之后两人纠集张彬共同参与。同年9月8日20时许,张德刚、王飞、张彬戴着头套、身着迷彩服,携带玩具手枪、榔头、单刃尖刀、自制爆炸物等作案工具,闯到易买得超市底楼九佳珠宝柜台,由张德刚引爆爆炸物并持刀、玩具手枪等威胁和控制柜台营业员及周围群众,张彬、王飞分别持榔头、单刃尖刀刀柄敲砸柜台玻璃,并劫取柜台内黄金、铂金等饰品。随后,三人逃离上海,并将所劫财物予以均分。经鉴定,三名被告人劫取的黄金、铂金等饰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1万余元。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张德刚、王飞、张彬经预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德刚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仍不悔改,首先起意并积极实施抢劫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大,虽然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实施犯罪的经过,但其对所分得的巨额赃物未作退缴退赔,造成被害单位的巨大损失,应依法对其从严惩处。
同时,被告人王飞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又积极参与抢劫作案,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考虑到王飞到案后如实供述,交代态度较好,且其所分得的赃物已全部被追缴,依法可予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彬积极参与抢劫,考虑到其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可予从轻处罚。据此,上海一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5月,轰动一时的“闵行抢金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