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ū huán hé pǔ
珠还合浦(珠還合浦)
《后汉书·循吏传·孟尝》载: 合浦郡 海出珠宝。原宰守并多贪秽,采求无度,珠遂徙于邻境 交阯郡 界。及 孟尝 赴任,革易前弊,未逾岁,去珠复还。后遂用“珠还合浦”比喻失而复得或去而复还。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辨误一》:“《古今诗话》:‘ 羊方諤 上 广 守诗:“鱷徙恶溪 韩吏部 ,珠还 合浦 孟尝君 。”’殊不知珠还 合浦 ,乃 后汉 孟尝 ,不可以 孟尝君 迁就也。”《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珠还 合浦 重生采,剑合 丰城 倍有神。” 清 诸联 《明斋小识·儿失复归》:“令妻来认,见耳后有疤,臂上列红痣,信为己出,遂得珠还 合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