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基本解释
基本信息
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是证券市场的基本组成要素之一,主要经营活动是沟通证券需求者和供给者直接的联系,并为双方证券交易提供服务,促使证券发行与流通高效地进行,并维持证券市场的运转秩序。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协会及金融机构组成。
详细解释
证券评级
近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鹏元、新世纪、大公国际)等四家资信评级机构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标志着资信评级机构已经纳入了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系,成为继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后的第四类正式会员。
相关法
2007年9月1日,《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开始实施。依据《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先后核准中诚信、鹏元、新世纪和大公国际等四家评级机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
根据《评级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评级对象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国债除外);以及上述证券的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等。
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评级机构应当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并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协会制定证券评级机构的自律准则和执业规范,对违反自律准则和执业规范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并建立证券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资料库和诚信档案等。同时规定资信评级机构取得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后,应将其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程序及其变更情况向协会备案,并通过协会网站、本机构网站及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告;证券评级机构所采用的对评级结果准确性、稳定性进行验证的统计方法和统计结果也应通过协会网站和本机构网站向社会公告。加强信息披露和自律管理有利于提高评级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业务能力,促进规范执业,切实发挥评级机构在公司债券发展中识别和揭示信用风险的作用;有利于增加评级行业的透明度,增强社会对评级机构评级的监督。
评级机构
据此,目前协会已经在网站上披露评级机构如下信息:一是在协会网站首页中设“证券评级机构信息公示”栏目,公示内容包括会员代码、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姓名、实收资本和净资产、业务资格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办公地邮编、公司网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电话、投诉电话、成立时间和员工人数等在内的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和评级从业人员资格信息等;其次是在协会网站首页设“证券评级”菜单,包涵评级行业相关公告,各家评级机构的评级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规则、评级业务信息和评级业务介绍等内容。评级业务制度信息包括信用等级划分及定义、评级方法、评级标准、评级程序、评级报告格式准则、评级委员会制度、评级结果公布制度、跟踪评级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信息包括质量控制制度、保密制度、防火墙制度、回避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数据库管理制度等;业务规则包括协会制定的各种相关业务规则;评级业务信息包括信用评级报告和评级业务承接情况统计。上述信息的披露将增进社会对评级机构及其业务的了解,促进评级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协会网站成为社会各界全面了解证券资信评级行业信息的权威渠道。
为进一步规范评级行为,协会正在组织行业制定证券资信评级信息备案和披露规则、执业人员管理规则、资信评级业务规范等自律规则,逐步建立健全我国证券资信评级行业的自律管理体系,推动我国证券市场资信评级行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