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戏”基本解释
(1).古代娱乐形式之一,包括百戏、杂乐、歌舞戏、傀儡戏等。又称“杂伎”。《魏书·世祖纪》:“又禁饮酒、杂戏、弃本沽贩者。” 唐 白居易 《立部伎》诗:“立部贱,坐部贵。坐部退为立部伎,击鼓吹笙和杂戏。” 宋 叶适 《林伯和墓志铭》:“ 奉化 时,有中贵人过境上,令使摄尉,以杂戏迓之百里外。” 周贻白 《中国戏曲发展史纲要》五:“所谓杂戏,而且把这个‘戏’字作为名词。其称为‘戏’者,其间有一部分节目确为故事表演,但仍掺杂有舞蹈或杂技在内。”
(2).指从事杂戏之人。 宋 陈师道 《后山谈丛》卷一:“教坊杂戏亦曰学《诗》於 陆农师 ,学《易》於 龚深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