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电价”基本解释
销售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对终端用户销售电能的价格。销售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统一政策,分级管理。销售电价由购电成本、输配电损耗、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四部分构成。
销售电价构成 购电成本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所支付的费用及依法缴纳的税金,包括所支付的容量电费、电度电费。
输配电损耗指电网企业从发电企业(含电网企业所属电厂)或其他电网购入电能后,在输配电过程中发生的正常损耗。
输配电价指按照《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输配电价。
政府性基金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随售电量征收的基金及附加。
销售电价的计价方式
单一制电度电价、两部制电价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从12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涨每千瓦时2分6。
据悉,此次是发改委今年以来第三次宣布上调电价。此前4月10日,发改委宣布上调部分亏损严重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其调价幅度视亏损程度不等;随后在5月底,发改委年内第二次宣布,自6月1日起,15个省市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钱,但居民用电价不变。
据悉,2010年我国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耗电442.74千瓦时,因为小钢厂吨钢耗电量更高,业内往往按吨钢耗电450千瓦时来测算。即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3分钱,钢厂吨钢生产成本将增加13.5元。
对此次电价上调,“我的钢铁网”研究中心研究部经理曾节胜认为,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3分钱,将增加钢厂吨钢生产成本15元左右,但考虑到部分钢厂拥有自供电厂,预计此次电价上调,将给钢厂吨钢生产成本增加10元左右,“对钢铁生产成本影响较小”。
据悉,国内多数大型钢厂拥有自己的发电厂,自供电比例大概在50%左右,但是小钢厂却没有这个优势。此次电价上调对大钢厂影响较小,而中小钢厂所受影响较大,尤其是一些调坯轧材企业。
数据显示,我国长流程钢厂的高炉—转炉工艺中,钢坯耗电100多千瓦时/吨,随着钢材产品的深入加工,吨材耗电会逐步提高,如热轧产品吨材耗电300多千瓦时/吨,而热轧的“下道工序”冷轧产品吨材耗电为500多千瓦时/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