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服刑”基本解释
陈水扁赴台北监狱服刑 至少坐牢11年
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2日下午被移监到台北监狱服刑,其收容人编号为1020,与另一人同住一间面积约4平方米的舍房。
2010年12月2日,陈水扁(左)从台北看守所移监前往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服刑。
2010年12月2日,台湾,陈水扁在重重警力的戒护下,从台北看守所移往台北监狱服刑。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的囚车,已经在当日下午1点40分左右抵达位在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狱方表示,陈水扁将与一般受刑人的入监程序相同,脱衣检查全都会完整执行。
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多起弊案,11月11日由台“最高法院”就其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各被判两个职务收贿罪,刑期分别为11年、8年,陈水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狱方表示,陈水扁经过身体检查、理发后进入“和一舍”,与另1名背景单纯的收容人同住。
与案件有关的定谳罚金、没收、追缴,以及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同案被告判刑确定部分,台高检署2日下午发交台北地检署执行。吴淑珍预计最快于下周由台北检方嘱托高雄地检署执行。
至于追缴犯罪所得方面,台检方在侦审期间已扣得927万多美元,将予以没收,并连带追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总计270万多美元;罚金部分,台“最高法院”判决陈水扁夫妇总计需并科罚金3亿多元新台币。
台检方表示,执行检察官将清查陈水扁夫妇的财产状况,询问2人是否愿主动缴交相关款项,再进行没收程序。据了解,特侦组目前查扣的陈水扁家财产总计13亿多元新台币。
2010年12月2日,台湾,陈水扁中午发监执行,在大批警力的戒护下,由台北看守所移至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
2010年12月2日,台湾,判刑确定的陈水扁从台北看守所,移监前往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服刑;台北监狱舍房(右半边)。
狱方每天都会展示收容人伙食,当然陈水扁跟一般收容人伙食也不会有所不同。
2010年12月2日,台湾,陈水扁贪污判刑定谳,在层层警力戒护与警车前导下,乘坐警备车移往桃园龟山台北监狱执行。
陈水扁入监服刑的第一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