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和腐败”基本解释
温和腐败:
此词出自《检查日报》2009年8月4日[1]:
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赵仕永一共为贪官腐败辞典造出两个新词“暴力腐败”和“温和腐败”。
详细解释
暴力腐败:
拥有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施其钱财不办事的政府官员。
温和腐败:
拥有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办好事情收取钱财的政府官员。
两个词不是反义词,而是近义词。一个显性一个隐性,都有其各自的强硬力度,跟人的性格有直接作用关系。
赵仕永直言不讳地说:“因为现在社会上有‘潜规则’。很多人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不存在收了钱不办事、吃拿卡要,我是正常地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我收人家的钱,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的情况下收的,这是正常的,而且没有损害麻栗坡群众的利益。”当问及为什么购买个人用品也要开发票报销时,赵仕永也很干脆地说:“现在别人都这样,我为什么不这样呢?这也正常呀!”
深刻分析,此词的诞生条件相当复杂,需要特别特别长的制度效应、社会效应、道德素质、人性性格等各方面的影响。
综合评析,两词内容都很让人深恶痛疾,与民众格格不入。但也是社会现象的一个反映,无可厚非,风气如此,换谁都是如此。犹如“鱼在浑水混,外不浊内也浊,不浊则死。”
“温和腐败”,如果此词处理等当,颁布新政策加以改进“温和腐败”——办好事交钱奖励的是政府政策,那样的话将会很大程度的改善此词。此词还将还会是个“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