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未与异性发生过性关系的人身。 元 周达观 《真腊风土记》:“富室之女,自七岁至九岁,至贫之家则止于十一岁,必命僧道去其童身,名曰‘阵毯’。” 明 徐复祚 《投梭记·鬻女》:“要寻一个标致童身女子去赛社,肯出五百两银子身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