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涨会”基本解释
不要让听证会异化为“听涨会”
摘要
中国市场价格听证会大多是解决涨价问题,因此被网友戏称为听涨会。听证会不是坏东西,听证不涨价甚至也可以出现“听降会”,关键就在于在信息和程序上要透明,政府部门在事涉公共利益的财政投入上要多倾斜。
听涨会-演化
听证会成了听涨会
听证制度的初衷是通过听证代表的观点博弈,使政府决策趋向合理化。但如今,听证会有陷入信任危机的趋势,甚至有网民不无激愤地称,恳求不要再开什么听证会来愚弄我们!究其原因,听证会几乎逢听必涨,听证会逐渐异化为“听涨会”。
听涨会-原因
听证会何以异化为“听涨会”?原因林林总总,既与制度设计瑕疵有关,也与执行中扭曲有关,还与现实中利益博弈失衡有关。随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发布,听证会的种种弊端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在局部地区执行的价格或者降低价格的,听证会可以采取简易程序,只设主持人,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构成。由此可见,听证会不是“听涨会”的代名词,听证会原本是可以听降的。
听涨会-解决办法
如何改变听证会逢听必涨的惯性?应起码做到三点:
其一、听证会信息应更透明。近年来一些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来路不明”,备受质疑。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职业听证人——据《新安晚报》2007年4月28日报道,合肥市物价局2007年4月18日在合肥物价网上公布的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名单上,消费者代表共有8人。其中,曾以消费者代表身份参加过其他听证会的就有4人。一些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在遴选程序、标准、数量和比例上都不明确,有的代表在开会之前仅做了小范围或比较肤浅的调查,有的甚至没有进行调查,代表性不强。另外,部分听证会主办方在会前就和代表达成了默契,一些与政府部门持不同意见的群众或团体没有充分发言权,甚至无缘与会。应该说这类现象比较常见,为此就必须透明听证会各类信息。
其二、申请调价的企业,不应把选择涨价当作首选,即便非要调价,也须最大程度公开相关信息。一些垄断企业申请调高公共用品价格时,理直气壮,以成本压力增大为由,但涨价不能是唯一的选项,申请涨价起码做到三方面,一是完全而准确地公开成本、公开家底,以接受公众检验和质疑,二是降低人力成本、管理成本,垄断行业的高薪酬、高福利向来为人腹诽,经营压力增大应先拿自己开刀,三是提供平衡的服务,如果提供的服务质量差,更没有理由涨价。
当下,不少公共产品为垄断企业所掌控,其动辄以亏损为名而行涨价之实,已久为公众所诟病。垄断企业依靠其垄断特性,往往是挟持性涨价。因此,为避免贻人口实,申请涨价的企业必须率先提供翔实的信息,如此方有可能减少公众的不满。
其三、价格主管部门要保持不偏不倚。有媒体报道,郑州暖气听证会出现令人匪夷所思的“内幕”——9月21日,郑州物价局还没有接到供热企业调价申请、“初审意见”还没有作出是否听证决定之前,就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了此次热力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并于9月26日作出了价格成本监审报告,程序严重颠倒。
实际上,在一些地方举行听证会时,价格主管部门坐偏了位置。其实,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物价局完全有权利对调价幅度过大、调价频率过快、调价依据不充分的调价方案,建议纠正或暂停价格调整。但一些物价部门偏偏默认或者推动一些企业提出的涨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