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爱救助基金”基本解释
肾爱救助基金背景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不完全统计结果显示:肾病以其隐蔽性、进行性和伤害性造成的高死亡率已成为当今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一大隐患。
根据国际肾病学会理事王海燕教授公布的一项慢性肾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国慢性肾病的总患病率为9.3%,就是说,每10个成人就有一人患病;而其中1%可能会发展为尿毒症。 不仅如此,我国肾病年轻化趋势明显!据最新统计,在我国3亿多的2岁到14岁儿童中,有200多万肾脏病患儿。我国100名住院肾病患儿中就有4名已发展成慢性肾衰,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13%的速度递增。
从2001年到2006年,我国无论是血透、腹透,还是肾移植的患者数量都增加了11%左右。目前全国有肾衰竭患者约6万,每人每年大概需要的花费是10万元,所以每年用在肾衰竭透析方面的花费就超过60亿元。肾病治疗费用高、治疗过程漫长,对于贫困家庭甚至一般家庭来说都是一道越不过去的坎,使许多家庭和患者最后选择放弃治疗。
青岛红十字肾爱救助基金是2010年3月由青岛静康医院发起,自愿每年出资50万元,在青岛市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的,青岛红十字肾爱救助基金传承红十字会精神,以救助贫困肾病患者、募集社会爱心善款、普及肾脏健康知识、开展肾脏健康普查、增强防病理念、降低肾病发病率为己任的公益基金为宗旨,开展一系列的社会公益活动。该基金以量入为出为原则,预计每年救助人数为100人,并根据社会募捐情况适量增加。家庭困难的患者可以拨打肾爱救助基金办公室电话申请,申请电话可以到青岛红十字肾爱救助基金官方网站查询。
详细解释
社会捐赠方式
户名:青岛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闽江路分行
账号:90202110220100091390(捐赠时请注明:肾爱救助基金)
外币账户户名:青岛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
账号:423002496418091014 (捐赠时请注明:肾爱救助基金)
青岛静康医院肾爱救助基金办公室;
救助标准
青岛红十字肾爱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为家庭贫困的肾病患者。患者可申请肾病救助指标,可直接在青岛静康医院使用;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肾病医疗自费部分超过2万元(含透析、中西药物、治疗等费用,在享受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外的自费部分),救助5000元/人;肾病医疗自费部分超过1万元而低于2万元(含透析、中西药物、治疗等费用,在享受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外的自费部分),救助3000元/人;特殊病例救助标准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每年度救助标准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本基金的救助原则为:
(一) 量入为出:根据本基金的运作情况确定救助名额。
(二) 定点机构救助:被救助人需要在本基金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三) 限额资助:原则上,患者申请救助资金上限为5000元。
(四) 救助顺序: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原则。
(五) 优先原则:首次申请优先;病情紧急优先;受教育阶段患者优先。
(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救助:
1、 违规使用救助金;
2、 经审查,故意虚报病情或隐瞒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者;
3、 由非本人或非法定监护人代报申请的;
4、 其他不属于本救助基金所支付的情形。
救助基金申请方式
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需在认真阅读并认同《肾爱救助基金申请须知》后完整填写《肾爱救助基金申请表》(申请人需通过青岛红十字肾爱救助基金官方网站下载肾爱救助基金资助申请表),并连同以下材料,一起提交给基金办公室:
1、肾爱救助基金申请须知;
2、肾爱救助基金申请表;
3、患者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代报的需附加:患者与患者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文件);
4、患者家庭贫困证明(由当地基层红十字会提供证明);
5、肾爱救助基金定点医院青岛静康医院出具的诊断信息登记表。
(二)如由实施救治的受理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的,在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救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一并报送基金办公室。
审批程序
(一)肾爱救助基金管委会负责所有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二)基金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
(三)基金办公室组织医疗专家对接诊医院做出的医疗诊断、病情材料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治疗方案确定后,由医院、基金办公室最终确认救助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拨付给救助患者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支付给申请个人。
(五)审核确定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时,应剔除下列费用:
1、医疗单位按规定应减免的费用;
2、患者家属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
3、相关部门补助的费用;
4、参加各种商业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赔付的医疗保险金;
5、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
6、其他社会各界给予的救助资金。
最终解释权
以上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属青岛红十字肾爱救助基金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