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行乞”基本解释
上网行乞 - 概述
上网乞讨,指的是有些人在网络上进行乞讨,这些网丐的乞讨金额,最低的只是1分钱,最高的高达10万元。
现象
1、有人上网乞讨,在淘宝网上搜索名字中包含“乞讨”的网店,能够找到了好几百个,对方称不支持网上乞讨,已着手清理,其中一小部分网店是销售相关学术著作和法律法规文本的,其余都直截了当向网友索取金钱。
2、除了为自己要钱,一些“网络乞丐”打出了公益募捐旗号,自称是为贫困地区孩子或一贫如洗的老人筹款,还配有图片“作证”。不少“网丐”注册了不止一个网店地址,店主性别、年龄不同,但说明文字和图片完全一致,也算是另类的“广种薄收”。
3、大多数乞讨者的“生意”看来不怎么样。“成交量”较大的,多是讨1分钱的“小额乞丐店”,一个月成交几十、上百笔,月收入几毛到几元不等。不过还真有挣到钱的——一家名为“乞讨无罪,要饭有理”的“乞丐店”,乞讨额为1元,在过去30天内有16279人次的网友通过网络支付方式给了“施舍”,帮店主实现了“躺在家里,月入过万”的梦想。
4、尽管网上乞讨不能算违法,但有违公序良俗。而且我们相信,真正要靠乞讨过活的人,恐怕不大可能到网上开店。淘宝网所在的阿里巴巴集团的公关总监陶然表示,最近他们发现了不少“网丐”,对此态度明确:坚决反对,将会取缔。
分析
淘宝网开始用机器加人工的方式清理这些网上乞丐店,但遇到了一些技术上的障碍,有人取店名时有意在关键词上耍花样,以逃避机器检索,人工搜索又不可能做到24小时不间断,所以短期内很难全面清除。
乞讨不犯法,那是乞讨者的自由选择;利用互联网是乞讨的新方式。但关键在于乞讨者是否发布了虚假信息?是不是在骗取金钱?
有些给了钱的网友还就上网乞讨表示赞赏;而在各大公众论坛上,网友们对网络乞丐大都持鲜明的“鄙视”态度,如果“网丐”编造事实骗取公众同情以此牟利,那就有网络欺诈之嫌,理应严加管理。
中国规定自然人不得组织募捐,个人在网上以乞讨形式募捐,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弟表示如果仅仅是借网络乞讨,应该是不违法的;如果涉嫌欺诈,肯定要查处。至于网络募捐行为,性质相对复杂一些。从主体资格来说自然人不具备发起募捐的资格,慈善募捐需经民政部门批准并接受监管,个人在网上擅自发起募捐,显然不可以——看来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将管理工作延伸到上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