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詮,通“ 銓 ”。《隋书·李德林传》:“於六七百万户内,詮简数百县令,犹不能称其才,乃欲於一乡之内,选一人能治五百家者,必恐难得。”《宋代三次农民起义史料汇编》附录《魔尼教残经》:“每寺尊者,詮简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