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法度。《左传·昭公四年》:“政不率法,而制於心。” 杨伯峻 注:“言 子产 丘赋不循旧法,而由己心制订。”《北史·高聪传》:“ 聪 在 并州 数岁,多不率法。” 宋 王安石 《祭吕望之母郡太文》:“秉义率法,困而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