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项目推荐对象的报名条件
1.报考者除须符合《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成人高校自主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所列报名条件外,报考相应专业须是各企业一线在职人员。
2.考生在本企业提交申请,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填报《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成人高校“校企合作”专业自主招生考生登记表》。
3.经推荐单位和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审核后,考生名单将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生所在单位等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元/年) | 招生范围 |
590101 | 食品加工技术 | 2.5 | 1900 | 江苏省 |
590107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2.5 | 1900 | 江苏省 |
630302 | 会计 | 2.5 | 1700 | 江苏省 |
630701 | 市场营销 | 2.5 | 1700 | 江苏省 |
630903 | 物流管理 | 2.5 | 1700 | 江苏省 |
640105 | 酒店管理 | 2.5 | 1700 | 江苏省 |
6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2.5 | 1700 | 江苏省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5 | 1900 | 江苏省 |
61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5 | 1900 | 江苏省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5 | 1900 | 江苏省 |
三、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满分150分)+专业考试(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1.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满分150分。
2.专业考试:专业以试题方式进行,烹饪专业以技能考核方式进行加试项目满分150分。
考生如有专业相关技能证书,提前提交证书复印件及原件,经推荐单位和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审核后,可根据技能证书的等级由高到低转换为150、120、100分。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8月下旬-9月上旬(具体以省文件为准)
2.现场确认:9月上旬信息采集,现场确认
3.考试安排:10月中旬08:00-17:00
五、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考生文化素质和技能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考试地点
1.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2.烹饪实训基地
自主招生考生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