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本校成人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及国标码:
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国标码---10407。
二、办学层次:高升专、高升本、专升本。
三、办学地址及联系方式:
1.校本部: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67号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第三教学楼307室、309室
2.校外合作:见《函授站点办学地址及联系一览表》。
四、报名(咨询)地点:各县市(区)招考办、江西理工大学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第三教学楼一楼103办公室(成人高考报名处)。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它人员。
2.报名条件: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各类中专、技校、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报考大专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六、录取规则:本校成人高考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招生地区省级教育考试院(局)所确定的当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国家提档照顾政策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学费按学校或函授站点所在省(市)财政、物价、教育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江西省收费标准:本科函授1700元/每年,专科函授1400元/每年(如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八、学制及学习形式:本校成人高考学制一般为3-5年。
为响应国家“互联网+”重要战略部署,有效缓解函授学员工学矛盾,我校推出了青书学堂互联网学习平台(电脑版、安卓版、苹果版),该平台汇集了海量优质课件资源,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业余时间登陆平台完成学业任务,使学习更加灵活高效,真正做到工学不误。
九、毕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毕业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可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可作为招工、招干、提拔、评职称、公务员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及各类资格认证考试的依据。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本校将对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成人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本章程由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成教部负责解释。